一、目的
开展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工作是实施《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落实《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的具体行动,是规范旅游餐馆经营管理,提高旅游餐饮服务质量,促进旅游餐饮业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评定对象
海口市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对象主要包括经省旅游委、省食药监局联合发文公布(琼食药监餐饮﹝2013﹞29号)的海口市36家旅游团队接待餐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委员会
协办单位:海南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一)评审工作组
组 长:杨昭山(市旅发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陈恒(省酒店与餐饮协会秘书长)、曾典祥(省标准化协会秘书长)、欧兴吉(市食品药品餐饮服务稽查大队大队长)
成 员:谢巍、孙艺芳、王和立、马宇魁、陈秋媛、麦贻逸
四、评定与管理
(一)评定
由市旅标委牵头,省酒店与餐饮行业协会、省标准化协会、市食药监局、市旅发委等单位共同组成考核及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旅游餐馆等级评定活动的资格评定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考核
由市旅标委组织省标准化协会、省餐饮协会、市食药监局、市旅发委等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评审组,对申报评定的餐馆进行考核,确定获选的“金盘级”、“银盘级”、“铜盘级”旅游餐馆。
(三)管理
对获评“金盘级”、“银盘级”、“铜盘级”旅游餐馆的企业每两年进行复核一次。对通过复核的保留原有称号,对未通过复核的要求整改或做出摘牌处理决定。
五、等级评定规程
(一)组织培训
由市旅标办会同由省餐饮协会聘请行业专家对参评单位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标准(GB/T 26361-2010)、旅游餐馆等级评定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常识。
(二)申报
旅游餐馆自愿申报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在9月27日以前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旅标办)递交《海口市旅游餐馆等级评定申请表》,相关材料可以在海口旅游政务网或加入QQ群(10366036)下载,下载地址:/info/news_more.asp?SuID=52。
(三)检查验收
市旅标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一个月内组织评审检查员对申报餐馆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汇总打分等。
(四)公示
对经审核认定达到等级标准的餐馆,在海口市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五)评定
对于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申报餐馆,由市旅标委批准后,择日授予获奖证书和标志牌。
(六)申诉
申请旅游餐馆的企业对评定过程及其结果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市旅标办申诉。市旅标委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答复,并保留最终裁定权。
六、旅游餐馆的标志管理
(一)标志实行自愿申请,按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各等级旅游餐馆铭牌标志由市旅标委统一制作、核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自使用。
(二)餐馆在使用标志期间,发现与《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市旅标委将予以取消标志的使用权,并收回标志证书和标志牌。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口市旅游餐馆评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评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标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将旅游餐馆等级评定纳入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
(三)旅游部门通过适当方式,向旅行社企业推荐等级旅游餐馆,引导旅行社优先安排旅游团队和公务活动到等级旅游餐馆用餐。
(四)严格把关,促进发展。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旅游餐馆等级评定。坚持严把“入口关”,加强指导与服务,成熟一家,评定一家,真正把那些菜品质量好、管理服务优、社会美誉度高的餐馆纳入到等级旅游餐馆的行列,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旅标办、省餐饮协会要广泛开展等级旅游餐馆宣传推广活动。方便游客餐饮预订,搭建等级旅游餐馆提质增效平台。 |